请问一下,养老保险余额可以继承么

养老保险继承有规定。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可以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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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1、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需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将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
(2)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财产继承权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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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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