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职工工伤可以享有以下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的工资按原待遇支付;
3、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按当地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
5、工伤赔偿: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如果选择辞职,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死亡职工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亲属抚恤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劳动局申请,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赔偿等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职工除了享受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外,要看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的话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待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diodibg.com/817464.html